《雾都孤儿》读后感通用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雾都孤儿》读后感1《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人间的冷暖,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
《雾都孤儿》读后感2一个混乱的年代,一群善良的大家,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孩子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留,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探寻我们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旧是善良的。最后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部分好心人居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有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大家对于文化水平不是非常看重,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好看的姐姐,家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常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日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考试了,她崭露头角,成为武进区的高考考试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居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生活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其他人你管不了。只须你正义,所有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雾都孤儿》读后感3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ru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雾都孤儿》读后感4抬起头,迎着风。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春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我又翻开了《雾都孤儿》:一个小男孩,他叫奥利弗崔斯特。他出生于一个孤儿院中,刚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一直都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他在孤儿院中艰苦地生活着。直到奥利弗十多岁的时候,被人买到了火葬场工作,后来他又被小偷团体们“收养”了这简直堪称人生悲剧,但是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坚强的逆风而行,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被小偷团伙们“收养”的那一个片 ……此处隐藏6082个字……弗特威斯是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苦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只有十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正面临着失去家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这些都是《雾都孤儿》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雾都孤儿》读后感13《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雾都孤儿》读后感14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多读书,品味书香是中华美德。我跟着《雾都孤儿》的作者一起来到了伦敦,一起进入了书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流浪误入小偷团,后被救出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有纯真善良的奥利弗,有助人为乐的布朗诺先生,还有美丽大方的罗茨小姐,还有恶毒狡猾的费金这些任务都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更教会了我要在他人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人。书中,布朗诺先生在奥利弗无家可归的时候帮助了他,让他有了一丝希望。在生活着哦那个,我们虽不能给予他们住处,但是我们也要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
有一次,我要去参加一次演讲比赛,因为话筒坏了,要自备话筒。我急急忙忙拿着话筒来到现场,演讲已经开始了。过了一会,又有一个同学匆匆忙忙地从门口跑进来,他已经满头大汗了,他弯弯绕绕地经过很多观众,还跑到好几个参赛的选手面前,跟他们交流着什么。好不容易来到我的旁边。他跑过来,很有礼貌地问:“这位同学,你的话筒可以借给我用一下吗?”我定睛一看,他的号码马上就要到了。“其他同学马上要试话筒的声音了,怕来不及,所以话筒都没有借给我。”他又说。我想了想:反正我排在最后几位,借给他也来得及。我便把话筒给了他,他可高兴了,感激地对我说:“谢谢!”之后,他演讲完后,把话筒还给了我,还对我说:“谢谢你的话筒,评委都说我讲的不错呢!”我心里暖暖的,也为他感到高兴,感觉自己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帮助,帮助别人度过难关,让他人快乐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尽自己所能地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体会到了看见自己帮助他人快乐又是一件多么幸福的。它让我学到了太多,它如同我的老师,伴我成长!
《雾都孤儿》读后感15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暑假生活已经来临。暑假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然而,对我来说,阅读是我暑假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句名言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看来,读书的好处颇多,就像心灵接受了洗礼一般。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我自己挑选的,吸引我好奇的是书封面下角的一句话:让世人感动了一百年的血泪传奇,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励志经典,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遇到自己。我不禁疑惑: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吗?很快,我终于找到了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受尽整整九年的折磨,之后又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人对他欺压,侮辱,让他受尽虐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历尽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窝,奥利弗被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南茜为了救出奥利弗,独自涉险,不管贼头如何威胁她,她也丝毫没有放弃。一路上一波三折,终于在警方的协助下救出了奥利弗。南茜与奥利弗一开始并不认识,但她却能不顾自己的安危,舍身去救奥利弗。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质,善良,乐于助人。她身上的很多品质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而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无情和冷酷。“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可能是因为当下的社会生活环境所造成的。可是,不管生活环境多么的恶劣,也应该怀有一颗美好善良的心灵,像奥利弗一样,虽然他命运多舛,可他不向命运低头,一步步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看着奥利弗这些辛酸的经历,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每次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手足无措,或是让父母代替我解决。而奥利弗凭着自己的顽强毅力,一直挺过去,而不是手足无措,依靠他人。奥利弗那时饱受人间冷暖,吃的也极为少,穿得也是极为单薄,漂泊流浪,没有亲人,孤苦伶仃。而我们这一代人幸福多了,有吃的,有喝的,物质生活应有尽有,可还是不懂得珍惜生活。在善与恶之间,我们要像奥利弗一样,有着善良的心灵,不管社会环境有多不好,都要学会不受影响。怀揣着希望,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