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4-04-26 18:12:37
临时工劳动合同合集15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合集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临时工劳动合同1

甲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自20xx年01月日起至20xx年01月30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作报酬

1、正常班(含休息日):6元/每小时、晚上加班:9元/每小时

2、按双方商定的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3、合同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厂证、工作服、等等全部归还后方可结算工资,若有遗失或不归还将照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四、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生产按排,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二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临时工劳动合同2

临时工劳动合同特征

一、合法性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临时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 ……此处隐藏13802个字……作条件,同意到甲方单位从事幼教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岗位调整。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应达到服从安排,完成教育教学各项任务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教育培训

第四条乙方遵循甲方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工作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等教育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素质。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劳动报酬由甲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确定,并由甲方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七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劳动报酬以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为准,日后不得异议。

1、基本工资:每月560元。

2、“五险一金”补贴:每人每月390元。

3、班主任津贴:每月250元。

第八条期末结束时,经甲方考核,乙方若较好完成了所有工作,甲方按第七条奖励乙方一个月的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每月向乙方发放“五险一金”补贴,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单位办理缴纳“五险一金”。若“五险一金”未办理或漏缴,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安全卫生、教育教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涉及前三条者,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甲方根据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乙方拒绝配合的。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四)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五)乙方患职业病或患不适合此工作的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本合同可以终止。

九、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物与结清债权、债务的,甲方有权扣押乙方有关证件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第十八条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教玩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用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本合同的内容与今后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 ___ 月___ 曰签订日期:______年 ___ 月___ 曰

临时工劳动合同15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我们可以知道,如今已经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了,单位用工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所以,现在的临时工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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